企业在职人员和城镇职工人员在消费保险统筹金按门诊和住院两种情况进行报销:
企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一、门诊:
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支付,当年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进入自负段过渡,自负段标准为1000元。经自负段过渡后,超额部分实行超额补助,具体补助比例分别为:三级,统筹基金承担76%;二级,统筹基金承担80%;一级,统筹基金承担84%;社区,统筹基金承担86%。
二、住院:
住院医疗费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病住院(含多次住院)需承担一个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报销比例:起付线-2万元,三级报销76%,二级80%,其他医疗84%,社区医院报销86%。2万元--4万元,三级报销82%,二级85%,其他医疗88%,社区医院报销90%。4万元-15万元,三级报销88%,二级90%,其他医疗92%,社区医院报销92%。
城镇职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一、门诊:
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户支付,当年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进入自负段过渡,自负段标准为在职600元,退休500元。经自负段过渡后,超额部分由单位按政策实行补助。公务员经自负段后,按公务员补助报销。
二、住院: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较高限额为18万元。因病住院(含多次住院)需承担一个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报销比例:起付线-2万元,三级76%,二级80%,其他84%,社区医院86%。2万元--4万元,三级82%,二级85%,其他88%,社区医院90%。4万元-18万元,三级88%,二级90%,其他92%,社区医院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