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苏州肛肠科医院 > 东吴资讯 > 医院动态 >

未在职人员怎么消费医保统筹金

时间:2014.09.05 点击数: 151 次

  自谋职业人员在消费保险统筹金按门诊和住院两种情况进行报销:

  一、门诊:

  门诊自负段标准为1000元。经自负段过渡后,超额部分实行超额补助,具体补助比例分别为:报销比例:三级医院76%; 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84%; 社区86%。

  二、住院:

  住院医疗费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病住院(含多次住院)需承担一个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报销比例:

  起付线-2万元,三级报销76%,二级80%,其他医疗84%,社区医院报销86%。2万元--4万元,三级报销82%,二级85%,其他医疗88%,社区医院报销90%。 4万元-15万元,三级报销88%,二级90%,其他医疗92%,社区医院报销92%。